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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三色笔记:契税法律制度)

来源:艾伦 发布时间:2024-04-15 阅读人数: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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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契税,是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售、赠与、互换)

房屋买卖对承受方征税

房屋赠与对受赠方征税

房屋互换(不等价)征税;等价免税

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征税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征税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

土地、房屋典当、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

税率

比例税率,实行3%-5%的幅度税率

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据实际情况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 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成交价格、市场价格、价格差价、补交土地出让费)×税率

免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 施

非盈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 救助

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省、自治区、直辖市

可决定减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免税

临时减免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

改制后的外商投资银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免征

2021.1.1至2027.12.31 (24年修改)

企业改制免税:原企业在改制后公司中所持股权超75%,且改制后公司承继 原企业权利义务

事业单位改制免税: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出资超50%

企业合并、分立免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资产划转免税

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

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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