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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经济法》考前必背考点—6个必掌握的知识点

来源:木槿老师 发布时间:2020-10-13 阅读人数: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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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10月11日的考试已经结束了,据考生考后反映,今年的注会难度相比较于往年,难度差不多,但是考点比较冷门,因此复习时略过冷门知识点的考生遇到就不会了,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应对17日考试,现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我为大家整理的考试考前速记,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外情形】

(1)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转移;

(2)所有权保留条款∶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

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一物多卖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前预测班##

(1)普通动产一物多卖∶交付→付款先后→合同成立先后。

(2)特殊动产一物多卖交付→登记→合同成立先后;交付与登记冲突时,以交付为准。

【提示】在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特定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的情形,如果合同均不具

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即合同有效)。

3.买卖合同风险承担∶

①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③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④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4.民间借贷借期内利率∶

①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②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请求支付超过24%部分的,人民法院不子支持。

【提示】24% 至36% 部分为自然之债,法律不反对,人民法院不支持、不保护。

5.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6. 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①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③出租人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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