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该怎么做纳税调整
来源:呆呆老师 发布时间:2019-12-06 阅读人数:11060
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会计从业者都需要做大量的纳税调整工作。那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该怎么做纳税调整?今天牛账网会计培训班小编就来带大家学习一下。
一、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是指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年度工资薪金总额的14%。比如说一个企业的管理费用——工资薪金50万,销售费用——工资薪金150万,其中职工福利费为30万。在计算会计利润的时候,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是需要全部结转的。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只允许扣除(50+150)*14%=28万。由于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为30万,所以多出的2万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二、职工教育费的纳税调整
职工教育费指的是企业为职工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而发生的费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教育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不允许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果是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全额扣除的。
比如A企业2018年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00万,职工培训费为10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允许扣除100*8%=8万,多出的2万可以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比如2019年A企业工资薪金仍为100万,职工教育费为5万。可以扣除为5+2=7万。
如果A企业是软件生产企业那么就不需要在做调整。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教育费与职工培训费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软件生产企业除职工培训费以外,其他的职工教育费仍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三、工费经费的纳税调整
工费经费一般只在大型企业或国企单位发生。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中,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不予扣除。计算方法参照职工福利费的调整。
四、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纳税的调整的综合举例
A公司2018年工资薪金总额1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怎么做纳税调整
项目 | 税法扣除限额 | 实际发生额 | 税前准予扣除额 | 纳税调整额 |
职工福利费 | 100×14%=14 | 15 | 14 | 1 |
工会经费 | 100×2%=2 | 3 | 2 | 1 |
职工 教育经费 | 100×8%=8 | 5 | 5 | 0 |
上述就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纳税调整的主要内容。更多企业所得税的知识请继续关注牛账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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