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内容是什么?
来源:木槿老师 发布时间:2020-09-16 阅读人数:1350
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共同构成合同的保全制度。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的一般担保,是指为了保护一般债权人不因债务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受有损害,允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那什么是债权人的代位权,内容又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务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具体内容如下:
内容 | 代位权 |
构成要件 |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 |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 |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
主体 | 原告:债权人 |
被告:次债务人 | |
第三人:债务人 | |
管辖 | 被告(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
费用 | 债权人胜诉时,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特别规定 | 抚养、继承、劳动报酬、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可以代位行使 |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
A.债务人免除次债务人债务,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B.代位权行使时,债权人应以债务人名义
C.次债务人债务尚未到期,债权人不可行使代位权
D.债权人胜诉的,代位权行使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行使代位权。故,选项A错误,其为撤销权行使的情形。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选项B错误。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选项C正确。代位权行使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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