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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免税规定有哪些?

来源:木槿老师 发布时间:2020-04-03 阅读人数: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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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在我国一般税收都有减免政策,增指税有,企业所得税有,个人所得税也有,因此就算教育费附加不是企业主税种,那它也有自己的减免政策,那有谁知道教育费附加的减免政策是什么吗?教育费附加免税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1.海关进口的产品不征教育费附加。

2.退还减免增值税、消费税的,也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是出口产品即使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也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3.在2003年12月31之前,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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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办的商贸企业,在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同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经过认定,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


5.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从领取税务证之日算起(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


6.自2004年1月1日起,为安置退役军人而新办的服务企业(广告、桑拿、按摩、互联网吧、氧气棒)为自营职业退休的城市士兵安置在占工人总数30%以上的岗位上,并与他们签订了一年以上的期限劳动合同。国家于[2004]10日宣布退役的士兵在寻求职业的城镇服务,如果从事个人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气吧除外),自收到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除附加教育费附加。

 

以上就是木槿老师有关教育费附加免税规定有哪些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注册就送做账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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