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住房转让方的个税如何计算?
来源:木槿老师 发布时间:2020-12-17 阅读人数:1605
个人住房转让不仅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同时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那有学员知道个人转让住房转让方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缴纳吗?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1、个人所得税
征税情形: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免税情形: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处“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对于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
2、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3、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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