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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来源:木槿老师 发布时间:2020-12-01 阅读人数: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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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必有当事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只要具备法定要件,即可成立,不过当事人可以特约排除留置权,那有关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学员了解吗?一起来看看吧。

(1)债权人合法占有 债务人动产。

【举例】仓库保管人对未支付保管费的物品进行留置,即属于合法占有。

(2)债权已届清偿期

(3)占有的动产与该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特别提示】企业之间 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

【举例】张三将摩托车送到李四处维修,因对维修费产生争议拒绝支付,摩托车被李四扣留。此时成立的就是留置权。请问:张三把摩托车的维修费用支付给李四后,李四以张三1年前欠自己的3万元到期债务未归还为由,拒绝归还摩托车,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因为摩托车与该3万元之间并非同一法律关系。

【对比】

①留置权只能在动产 上设定,抵押权可以设定在不动产和动产上,质权可以设定在动产和权利上。

②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是约定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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