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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

来源:木槿老师 发布时间:2020-11-19 阅读人数:1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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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那法律关系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指什么?具体如下所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平等,但民事行为能力会有区别。

【举例】高三(七)班,所有的同学都有报考大学的资格,这就类似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平等。但不是所有同学都考上了大学,相当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差别。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同时发生,同时消灭。

【例题·单选题】(2018年)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可分为完全权利能力、限制权利能力与无权利能力

C.权利能力以行为能力为前提,无行为能力即无权利能力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均具有权利能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选项A错误,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选项B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选项C错误,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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