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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消费税税率调整内容

来源:木槿老师 发布时间:2020-03-25 阅读人数: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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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消费税税率调整内容。由于这两年我国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等等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消费税也没例外,那2020年消费税的税率发生了哪些调整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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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它是对特定的某些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间接税。为了进一步完善消费税税制,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取消汽车轮胎消费税、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分别在2014年11月、12月和2015年1月先后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自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高档化妆品的税率调整为15%;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以上所有税率变化,税收调整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5号发布、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令第539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可得。

 

自2016年5月1日起消费税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国流转税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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