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务 > 政策解读 > 调整后的个税预扣预缴公告实施时间及纳税人如何适用?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调整后的个税预扣预缴公告实施时间及纳税人如何适用?

来源:木槿老师 发布时间:2020-08-05 阅读人数:165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莎莎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2020年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则有关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同时也发布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公告,政策解读中详细说明了有关调整后的个税预扣预缴公告实施时间及纳税人如何适用等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图片.png


一、公告实施时间具体如下所示:

《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7月1日之前就业或者实习的纳税人,如存在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仍可在次年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

 

二、纳税人如何适用上述完善调整后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方法?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者承诺书。如新入职的毕业大学生,可以向单位出示毕业证或者派遣证等佐证资料;实习生取得实习单位支付的劳务报酬所得,如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的,可以向单位出示学生证等佐证资料;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确实没有其他佐证资料的,可以提供承诺书。

扣缴义务人收到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后,即可按照完善调整后的预扣预缴方法为纳税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同时,纳税人需就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原件或复印件,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需留存备查。

 

有关调整后的个税预扣预缴公告实施时间及纳税人如何适用的问题老师想要表达的就这么多,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牛账网也有专业的相关课程,感兴趣的不妨了解一下吧,注册就送做账大礼包。


世界千变万化,学习紧跟计划,会计学理论应该学,会计实操必然学,理论+实操两手一抓,会计两眼不在花,牛账网海量会计干货资料等你来取。

资料一:会计小白没人带从哪里学习?(全流程资料)

资料二: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三: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资料四:既然已决定半路出家做会计,就让自己看起来更专业一点吧!

动动手指,敲敲键盘,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解答不满意?继续提问 >
上一篇:对于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方法调整
下一篇:江苏省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精品课程免费体验
相关资讯
考试问答
热门标签
点击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