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务 > 政策解读 > 2022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小贴士

个税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2022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小贴士

来源:木槿老师 发布时间:2023-02-17 阅读人数:158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淼淼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您申报了吗?小编已为您整理好2022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小贴士知识要点,一起来看看吧,具体如下所示:

一、个体工商户看过来

1、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6、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看过来

1、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2、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投资者、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4、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世界千变万化,学习紧跟计划,会计学理论应该学,会计实操必然学,理论+实操两手一抓,会计两眼不在花,牛账网海量会计干货资料等你来取。

资料一:会计小白没人带从哪里学习?(全流程资料)

资料二: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三: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资料四:既然已决定半路出家做会计,就让自己看起来更专业一点吧!

动动手指,敲敲键盘,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解答不满意?继续提问 >
上一篇:发票没确认用途是否需要入账确认?
下一篇:医疗美容服务能免征医疗服务增值税吗?
精品课程免费体验
相关资讯
考试问答
热门标签
点击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