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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的通知

来源:牛小编 发布时间:2023-07-23 阅读人数: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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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企业都需要会计,有些新手会计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尤其时有些科目的计提这块,经常会遇到一些难以处理,又不知道如何下手,比如“有关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的通知”的会计处理问题,小编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相关会计分录以及处理方法来帮助大家理解,感兴趣的可以继续阅读。有关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的通知

关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的通知

【享受主体】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免税进口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政策依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

所以上面的文章就是关于“有关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的通知”的介绍,如果您还没有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注册成为牛账网的会员,领取会计做账资料包进行学习,另外还有老会计手把手亲自解答,教您学习会计实操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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