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定资产从简易计税项目转入一般计税项目使用应该如何入手
来源:牛小编 发布时间:2023-11-04 阅读人数: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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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从简易计税项目转入一般计税项目使用应该如何入手营增改之前成立的公司,你可能会遇到前期不可抵扣的固定资产,后期改变用途后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的情况,那我们要怎么做呢?
首先要明白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改变用途的次月可抵扣60%,剩余40%在改变用途后次月起第13个月抵扣剩余40%的进项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并不是以取得机械设备时的发票税额,而是根据净值计算。
案例分析某建筑施工企业于2015年12月18日购买了一台机械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价款100万,税额17万,价税合计117万。该机械设备预计可以使用10年,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由于当时还未全面营改增,该建筑企业将购买该机械设备在营改增后也一直用于简易计税,取得17万进项发票认证后全部转出了。2017年6月15日该机械设备用于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项目,请问该机械设备的进项税额可否抵扣,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分析:首先要计算一下截至改变月该机械设备还有多少净值,117万按10年折旧,每年折旧额为1?7万,从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一共折旧15个月,折旧额为1?7/12*15=1?63万元。
因此该机械设备的净值=117万-1?63万=10?37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37/?17*17%=1?87
改变用途的次月抵扣60%=1?87*60%=?92万,40%为?95万
2017年7月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2万
贷:固定资产?92万
2018年6年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5万
贷:固定资产?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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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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