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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苏州租房可落户,并与南京积累互认

来源:南北老师 发布时间:2020-12-23 阅读人数: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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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居住的小伙伴们注意啦!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包括什么了?快来看看下方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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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租房可落户,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落户;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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