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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何填列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来源:南北老师 发布时间:2020-09-16 阅读人数: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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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进行首次城镇土地税缴纳时都需要填报税源明细表,那税源明细表是怎么进行填列的了?有没有什么注意的地方了?不清楚的小伙伴们快来瞧一瞧吧,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详细内容如下:

  • 从2019年10月1日起,使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表样及填报说明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2019年第32号)。

  • 准确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是申报关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申报时仅需填报税源明细表,系统根据税源明细表信息自动计算生成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 对首次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 注意《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纳税人类型”、“土地用途”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单元号”等来自不动产登记证。“土地所属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税额标准”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不必填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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