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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包括哪些?

来源:晓彬老师 发布时间:2020-11-10 阅读人数: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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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是税务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这一优惠政策包括哪些呢?政策依据是什么?一起来看。

1、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4号)

2、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4号)

3、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以上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相关政策。想要了解更多会计类问题,可以关注牛账网会计网校,专业的答疑老师会给您解答,并且牛账网初级会计班火热招新中!!!108课时精细化讲解、6大贴心伴学服务、6轮题库强化辅导、5步进阶学习方案、1套精品畅学秘籍,赶紧加入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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