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APP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

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税务师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回答1 2021年10月28日
七色花

税务师证书是业界著名“三师证书”之一,含金量和社会信誉度高!也正如此,最近几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人数越来越多,当然,试题难度也进一步扩大,接下来,大家跟着小编看下涉及税务师考试常见的难题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原始取得: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例如先占、生产、收取孳息、添附物的归属、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善意取得、没收等

继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例如买卖、赠与、继承等。

所有权的特征

1.所有权具有自权性。所有权是对自有物所享有的物权,是唯一的自物权类型。

2.所有权具有完全性。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所有物全面支配的最完全、最充分的物权。所有人具备全面支配物的一切可能性,除了法律和公序良俗,不受任何限制。

3.所有权具有归一性或整体性。所有权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于一身。但又不是这四项权能在量上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性的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只是从不同的角度表现了所有人自由支配的各种可能性以及权利的概括性。

4.所有权具有恒久性或者永久性。即法律并不限制所有权的存续期限,民事主体在取得所有权时也无须为其设定存续期限。

5.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权部分权能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可以通过设定他物权的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但所有权人并不因此而丧失其对物权的所有权,只是在行使所有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所有权的权能分离又是暂时和有条件的,所有权之上的限制或者负担一旦消除,分离出去的权能即回复原位,所有权即可回复其圆满状态。所有权的这种弹力性,有利于财产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以实现物尽其用。

更多相关知识点比如有:

所有权的取得原因

专有部分所有权是什么

相关知识点的详细解读,考试重难点分析尽在牛账网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栏目。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也可以了解一下小规模公司自学做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现注册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六重豪礼,只等你来带回家,赶紧行动吧!

2021-10-28
0 0
解答不满意?继续提问 >
精品课程免费体验
免费资料
相关问答
点击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