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会计应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主要负责会计稽核,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一,凭证和帐务稽核: 1. 对原始凭证和账务记录余额进行初审核。 2. 各项收支凭证的审核事项。 3. 各项摊提折旧的审核事项。 4. 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帐余额的审核事项。 5. 原物料、成品、在制品、存货估价的审核事项。 6. 有关本公司各仓库的财务查核事项。 7. 税务申报表及其他有关奖励减免项目的审核事项。 8. 其他有关调整记帐科目,变更计算方法,增收减支的建议审核事项。 二,财务稽核: 1. 关财产的购置或处理的审核事项。 2. 有关原物料采购比价的监督及价格审核事项。 3. 有关本公司现金、票据、有价证券、应收帐款、银行往来的抽查事项。 4. 有关财产及原物料成品库存的抽查事项。 5. 其他与财务稽核有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