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不允许扣除的费用,通常是指那些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无法作为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这些费用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非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这部分费用是不被允许扣除的。
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或产品,其产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是不能扣除的。
3. 如果企业以公益宣传或者公益广告的形式发生的费用,也应视为业务宣传费,这部分费用同样是不能扣除的。
4. 对于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如果其中一方发生的限额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但是,如果关联方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本企业部分不计算在内,那么这部分费用也是不能扣除的。
5. 对于那些不符合广告费的标准,但又与企业宣传有关的费用,如果企业将其放入业务宣传费中,这部分费用也是不能扣除的。
因此,企业在进行年度报告时,需要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进行详细的审查,确保所有的费用都符合税法规定,避免出现不允许扣除的情况。同时,企业也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税法规定,以便正确处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