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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

更新时间: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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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牛账网为您提供丰富全面的国税和国税考试相关新闻资讯,让您第一时间了解更多全面的国税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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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讯

一. 2022年全国税务师补报名条件是什么?

税务师考试报名和其他考试报名有所区别,因为,税务师多了一个补报名,因此,就有学员问税务师补报名条件是什么?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接着往下看吧。2022年全国税务师补报名条件具体如下:税务师补报名条件和报名条件要求是一样的,具体规定如下。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①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②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①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登记,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②以前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

二. 2022年全国税务师补报名条件是什么?

2022年税务师考试补报名已经正式开始了,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17:00,请所有想要报考税务师考试的同学赶紧抓紧时间完成,那2022年全国税务师补报名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税务师补报名条件和报名条件要求是一样的,具体规定如下。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①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②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①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登记,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

三. 关于国税地税的合并,你怎么看?

   国、地税合并,说实话,是个讨论了很多年的老话题,各方意见都有。那么,这次国务院正式提出改革方案之后,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它呢?下面我们先看看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的说法!    张斌:纳税人两头跑,遵从成本比较高的现象最近几年有比较大的改善。这首先是因为税务机关贯彻“放管服”改革,“还权还责”于纳税人,通过减少事前审批,实行备案制等一系列改革简化了报税的流程;    而另一方面,2015年推出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加强了国地税合作,通过“理顺征管职责划分”、“联合办税”等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纳税人两头跑、重复填表等问题。但是,“合作不合并”改革并未能彻底解决问题,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国地税合并对于优化征管流程、提高征管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从未来税制改……

四. 十三届全国人大:国税与地税合并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方案显示,拟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根据方案,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将拟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 (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    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从2002年-200……

五. 国税征收局《最新建筑服务涉税业务办理指南》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一年多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建筑业相关税收规定。为便于广大建筑业纳税人更好的掌握营改增政策,我们对建筑服务的相关政策规定及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整合,编辑了建筑服务涉税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如今后,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对政策进行调整,请按最新政策执行。一、主要文件依据(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二)《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TPSZSMART按:亲们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自2017年10月30日正式实施)(四)《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六. 宁夏国税2017年8月12366热点难点问题

1. 食品加工厂从超市购入非自产的免税鸡蛋,取得免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因此,食品加工厂从超市处购入非自产免税鸡蛋,取得免税的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有何企业所得税优惠?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规定:“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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